不知不覺,時間即將進入到5月!自2021年5月起,又有哪些新政正式施行呢?小博這就帶你梳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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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月1日起一表報多稅!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稅總發〔2021〕14號)要求,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明確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陜西、大連、廈門4省市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報表整合試點。
02、5月1日起部分鋼鐵產品關稅上調!
為更好保障鋼鐵資源供應,推動鋼鐵行業高質量發展,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調整部分鋼鐵產品關稅。其中,對生鐵、粗鋼、再生鋼鐵原料、鉻鐵等產品實行零進口暫定稅率;適當提高硅鐵、鉻鐵、高純生鐵等產品的出口關稅,調整后分別實行25%出口稅率、20%出口暫定稅率、15%出口暫定稅率。
據了解,上述調整措施,有利于降低進口成本,擴大鋼鐵資源進口,支持國內壓減粗鋼產量,引導鋼鐵行業降低能源消耗總量,促進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03、增值稅又出新政策了!5月1日起開始執行!
為促進汽車消費,現就二手車經銷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并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范圍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出臺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
04、發票再出新規,5月1日起施行!
稅務總局再次發文強調做好《機動車發票使用辦法》實施工作;該政策自2021年5月1日起試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今后開具機動車發票時實行“一車一票” 實行“以進控銷”,發票開票信息與系統內的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相關聯和匹配。
05、5月25日起施行,直播行業入稅監管!
4月23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辦法》要求,直播營銷平臺應當提示直播間運營者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或稅務登記,如實申報收入,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直播營銷平臺及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06、騙保將重罰!首部醫保監管條例5月1日起實施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首次具體明確參保人員義務,若個人以騙保為目的,將醫保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復享受醫保待遇等,將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至12個月,并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同時,條例明確要求,醫保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07、網購、網約車、即時通信等39類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明確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四部門聯合發布《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網絡購物等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要求其運營者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務。
08、個人年交易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的無須辦理網絡經營主體登記
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針對網絡經營主體登記問題,《辦法》對《電子商務法》規定的“便民勞務”和“零星小額”兩類免于登記情形進行了具體界定,即個人通過網絡從事保潔、洗滌、縫紉、理發、搬家、配制鑰匙、管道疏通、家具家電修理修配等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或者年交易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的依法無須進行登記。
針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辦法》要求,經營者不得將搭售商品等選項設定為消費者默認同意,不得將消費者以往交易中選擇的選項設定為消費者默認選擇等。
09、《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施行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證監會,制定了《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自5月1日施行。
《辦法》明確,企業應當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職責,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0、5月1日起,化妝品功效宣傳不準“自賣自夸”!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4月9日發布了關于《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公告,其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新規要求化妝品產品上市前應當進行功效評價,企業宣傳不準“自賣自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將倒逼化妝品企業自建功效評價機制,有利于提升產品質量和行業入門門檻,加速行業洗牌和產業升級。消費者也能買到“功效明確”的產品,避免被廣告詞“帶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