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博收到很多納稅人關于企業所得稅稅率的詢問,比如稅率都是25%嗎?什么情況下可以是低稅率?為了及時為納稅人答疑解惑,本期我們就來講解一下什么是企業所得稅稅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一起來學習吧!
一、基本稅率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適用對象為:
(一)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設立的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設立的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三、四條
二、優惠稅率
(1)20%的優惠稅率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扶持發展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第一條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第一條
(2)優惠稅率為15%
1.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2.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區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15號)有關要求,現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區(以下簡稱“新區”)重點工業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航等重點領域核心環節相關的產品(技術)業務。,并在新區從事實質性生產或者R&D活動的,自成立之日起5年內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2019年12月31日前在新區注冊并從事《目錄》所列業務實質性生產或R&D活動的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自2020年起至企業成立之日的5年內,可參照本通知執行。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區重點工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8號)第一條、第四條
3.從事污染控制的第三方企業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以下簡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本公告所稱第三方防治企業,是指受排污企業或政府委托,負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含自動連續監測設施,下同)運行維護的企業。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9年第60號)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該文件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4.技術先進的服務企業
對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業企業所得稅政策擴大到全國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第一條
5.鼓勵西部地區的工業企業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對位于西部地區的鼓勵類工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延續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3號)第一條
6.鼓勵工業企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經營。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有實質性經營的鼓勵類工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執行。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第一條、第四條
(3)優惠稅率為10%
1.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或者雖有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自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
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以后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鼓勵的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重點企業名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號)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