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南出臺自貿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來,對注冊在海南自貿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海南工作的高端緊缺人才,減按1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這個完全可以說是國家給予海南的一項重磅支持政策。
想要在海南享受這些所得稅優惠政策需要哪些條件呢?讓我們往下看看吧。
一、如何享受海南自貿港15%的企業所得稅?
需要滿足以下2個條件:
① 需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11個重點園區注冊并且實質性經營的企業(如果是注冊在園區外,是不能享受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②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設立的企業必須是在鼓勵類名錄之中(名錄中一共是821項的內資和415項的外資以及120余項的補充目錄,共計1300余種企業類型,基本上除了傳統房地產開發和重金屬加工行業以外,其他行業都是在鼓勵類名錄之中。
簡單來說,只要是設立在海南的企業,主營業務為目前各級公布的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任意一條,且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60%,就可以享受15%的優惠稅率。此前國家稅收政策中,其它地區僅對于高新技術企業、中小型科技企業等有15%的稅率優惠,海南15%的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更廣、輻射行業及企業更加廣泛。
此外,自貿港稅收優惠政策中,對同時在海南自貿港內外設立總、分機構的情況如何享受15%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進行了明確。
對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僅就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符合條件的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
其中,總機構設在自貿港以外的企業,在確定該企業是否符合優惠條件時,以該企業設在自貿港的分支機構(不含在自貿港以外設立的二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在自貿港設立的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的主營業務是否符合自貿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及其主營業務收入占其收入總額的比重加以確定。
二、如何判斷企業是否在海南實質性經營?
所謂的實質性運營,是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海南自貿港,并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即企業應具備以下關鍵點:
1、公司注冊地必須在海南自貿港;
2、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必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范圍內,比如說服務型企業,就要看服務提供是否主要在海南當地。
3、人員必須在海南當地被聘用,同海南當地企業簽署勞動用工合同,并在海南當地繳納社保,繳納個稅。
4、會計核算和賬務管理必須發生在海南當地,無論是建賬,還是憑證管理,都應當在當地獨立實施。
三、如何享受個人所得稅15%的稅收優惠政策?
想要在海南享受15%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就必須屬于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① 勞動關系需在海南,與企業所得稅基本要求一樣,都是要求注冊企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11個重點園區之中并且開展實質性運營(企業沒有較大的納稅規模之前,一般不會檢驗是否在本地辦公);
② 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期限超過1年;
③ 在海南繳納社保超過6個月;
④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⑤ 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
同時,緊缺人才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海南其他非限制性準入行業領域急需的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
2.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港澳臺人才;
3. 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外國人才;
4. 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
5. 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產業和熱帶高效農業種業、醫療、教育、體育、電信、互聯網、文化、維修、金融、航運等重點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
優惠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四、個人的政策優惠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綜合所得減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綜合所得收入額÷綜合所得收入額經營所得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就是在海南申請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減征15%所需的條件。截止2025年之前,人才的個人所得稅減征按15%執行,2025年后,海南自貿港將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想在海南注冊公司,或需要企業財務代理,或是關于海南人才落戶的問題,歡迎咨詢海南博宇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