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海南個稅15%優惠延續到2027年底,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都能享受。符合條件的人才,個稅超過15%的部分免征,可以大大降低稅負壓力呢!那么,海南個稅15%如何認定?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是先征后退嗎?快來跟博宇會計的小博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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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個稅15%延續到2027年12月31日
2025 年 1 月 26 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5〕4 號),針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施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財稅〔2025〕4號文,海南自由貿易港針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施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延續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一)政策核心內容
1. 適用對象:
在海南自貿港工作,且經海南省確定的高端人才或緊缺人才(需滿足清單管理標準)。
2. 優惠方式:
上述人才來源于海南的綜合所得(工資、勞務報酬等)、經營所得及政府認定補貼,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3. 執行時效: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政策銜接說明
? 該政策是2020年首批個稅優惠的延續,延續期內仍實行清單管理制,由海南省聯合中央部門審核人才資格。
? 優惠通過年度匯算清繳實現,納稅人需在海南辦理退稅申報。
例如,李先生是經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2024 年其工資薪金所得總收入為 50 萬元。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減去年度基本減除費用 6 萬元后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 44 萬元,應納稅額為 78.080 元(應納稅所得額 440.000× 適用稅率 25% - 速算扣除數 31.920),實際稅負約為 17.74%(應納稅額 78.080÷ 應納稅所得額 440.000)。實際稅負超過 15% 的部分為 11.480 元(應納稅額 78.080 - 應納稅所得額 440.000×15%),這部分金額可予以免征 。
通過這樣的優惠政策,能有效減輕高端緊缺人才的個稅負擔,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
另外,自《總體方案》發布5年來,以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雙15%”優惠為標志的一系列自貿港政策,為海南吸引大量優質企業和人才奠定了堅實基礎。 據有關部門統計,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對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截至2024年12月底,累計已有3.9萬余人次享受該優惠政策,在該優惠政策與其他人才政策的共同影響下,海南吸引各類人才超過85萬人,助力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成型起勢。(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微信公眾號 文章《海南稅惠“磁場”釋放強勁吸引力》)
二、海南自由貿易港個稅15%熱門問答
問1:海南個稅15%如何認定?
小博答: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海南自貿港15%個稅優惠需滿足以下條件(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
1. 居住時間要求: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 。不過因職業特點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不滿183天的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等行業特定人員,有另外規定。
2. 人才認定或收入要求:需滿足以下二者之一。
- 屬于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
-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海南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施動態調整) 。
對于上述因職業特點居住不滿183天的特定人員,除滿足上述人才認定或收入條件外,還需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單位職工身份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中國簽訂社會保障協定的國家中免繳人員除外)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并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條件勞動人事關系證明材料,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向稅務部門提交申請并說明情況,經由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評審認定通過后,才可享受優惠政策 。
問2:海南個稅15%對哪些人有好處?
小博答:海南個稅15%政策適用以下兩類人群:
(一)適用對象
1. 高端人才
? 認定標準:需滿足以下任一條件
? 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認定;
? 一個納稅年度在海南自貿港收入≥30萬元人民幣。
2. 緊缺人才
? 認定標準:需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涵蓋:
? 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重點領域技術骨干/管理人才;
? 海南機關事業單位、法定機構聘用人才;
? 符合標準的外國人才(C類)及港澳臺人才等。
(二)必備條件(兩類人才均需同時滿足)
1. 勞動關系:與海南注冊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單位簽訂≥1年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2. 社保或證明:
? 境內人才: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須含當年12月);
? 境外人才:可豁免社保,提供勞動關系證明即可;
3. 在海南工作:實際工作在海南自貿港范圍內。
(三)政策執行要點
? 優惠方式:年度匯算清繳時,對實際稅負超過15%的綜合所得(工資、勞務報酬等)、經營所得及政府認定補貼,予以免征超額部分;
? 執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管理方式:實行清單制,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聯合稅務等部門審核確認名單。
依據來源:海南省人民政府《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2020)、財政部稅務總局2025年延續政策通知。
問3:海南個稅起征點是多少?
小博答:海南個稅起征點與全國統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5000元/月(即6萬元/年)標準。這一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所得,以及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
核心要點:
1. 起征點定義
個人月收入減除5000元及專項扣除(如社保)、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貸利息)等費用后的余額,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例如,月收入8000元且無其他扣除的居民,應納稅所得額為3000元(8000-5000),按3%稅率繳納90元稅款。
2. 海南特殊政策說明
海南自貿港對符合條件的高端緊缺人才實行實際稅負不超過15%的優惠(如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應納稅額超過15%的部分免征),但這是稅率優惠,與起征點無關。例如,年收入30萬元的人才,在滿足居住和社保條件后,實際稅負可降至15%,但起征點仍為5000元/月。
3. 政策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明確基本減除費用標準。
- 海南省人民政府文件(如瓊府〔2022〕31號)及財政部、稅務總局通知(財稅〔2020〕32號)均未調整起征點,僅針對特定人才的稅率進行優化。
綜上,海南個稅起征點與全國一致,特殊優惠政策針對稅率而非起征點,具體執行以國家法律和海南自貿港相關規定為準。
問4:如何證明自己在海南的居住時間?
小博答:在海南證明居住時間,主要依據以下官方認可的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一)官方登記記錄
1. 《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需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登記卡或暫住證,由公安機關核發。
2. 線上居住登記
通過“椰城警民通”微信公眾號完成居住登記,登記時間自系統提交之日起算,滿半年后可申領居住證。
(二)就業或社保記錄
1. 社保繳納憑證
提供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的海南社保記錄,需包含當年12月的繳費證明。
2. 勞動關系證明
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就業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本人為法人/經營者)。
(三)住址證明材料
1.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由房東、物業、居委會出具的住宿證明。
2. 社區或居委會證明
居住地社區/村委會開具的居住情況證明,需注明實際居住時間。
(四)特殊情況綠色通道
符合以下條件可加速辦理(無需滿6個月登記):
? 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引進人員、縣級以上認定的人才,提交單位證明及引進文件;
? 總部企業正式員工,提供單位證明及社保記錄。
依據來源:
《海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第十條(住址及就業證明);
海南省公安廳“椰城警民通”辦理指南(線上登記效力);
海口市居住證申領規范(社區證明及綠色通道)。
問5: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是先征后退嗎?
小博答: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屬于先征后退,具體執行方式如下(來源:財稅〔2020〕32號、海南省人民政府政策解讀):
1. 預繳階段按法定稅率繳納
符合條件的高端緊缺人才在月度或季度預繳時,仍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超額累進稅率(綜合所得最高45%、經營所得最高35%)預扣預繳稅款。例如,某高管月工資10萬元,預繳時按45%稅率計算稅款。
2. 年度匯算清繳時退還超額部分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綜合所得)或1月1日至3月31日(經營所得),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電子稅務局辦理匯算清繳。系統自動計算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已預繳的稅款中超出部分直接退還至個人賬戶。例如,某人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80萬元,按45%稅率預繳19.4萬元,匯算時按15%稅率應繳12萬元,差額7.4萬元退還。
3. 特殊情形的處理
- 非居民個人:若無法在匯算期內入境辦理,可委托他人代辦或提前30日申請資格認定,稅務部門確認后辦理退稅。
- 特定行業人員:航空、航運等行業因職業特點居住不滿183天的人員,需在次年3月1日前提交申請,經評審通過后可享受優惠并退稅。
4. 政策依據與操作流程
- 《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明確“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通過匯算清繳實現多退少補。
- 海南省稅務局規定,納稅人需在匯算期內主動申報,系統自動匹配人才名單并計算退稅額,無需額外提交材料。
綜上,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通過“先預繳、后匯算、再退稅”的方式執行,本質上屬于先征后退。符合條件的人才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匯算清繳,才能實際享受稅負不超過15%的優惠。
問6: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如何申請退稅?
小博答:根據海南省官方政策及稅務部門操作指引,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的退稅申請流程如下(適用于經認定的高端緊缺人才):
(一)申請條件
1. 身份要求:需被認定為海南高端人才(年薪≥30萬元或省級認定)或緊缺人才(符合行業目錄)。
2. 勞動關系:與海南注冊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簽訂≥1年合同,并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含當年12月)。
境外人才可豁免社保,提供勞動關系證明即可。
3. 所得范圍:僅限海南取得的綜合所得(工資、勞務報酬等)、經營所得及政府認定補貼。
(二)退稅申請步驟
1. 登錄個稅APP
? 下載官方"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實名認證。
? 在首頁點擊【2024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開始申報】。
2. 填報與確認信息
? 選擇海南的任職單位作為匯算地(關鍵!否則無法享受優惠)。
? 核對系統預填的收入、專項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等數據。
3. 添加稅收優惠
? 在"減免稅額"欄點擊【新增】,選擇【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
? 系統自動計算減免金額(稅負超15%部分)。
4. 提交與退稅
? 確認申報表無誤后,提交申請。
? 如需退稅,綁定本人Ⅰ類銀行卡,點擊【申請退稅】。
(三)注意事項
? 辦理時間:綜合所得匯算期為次年3月1日-6月30日;經營所得為1月1日-3月31日。
? 資格審核:人才名單由海南省人社廳與稅務部門聯合審核,個人無需額外申請資格。
? 時效性:2025-2027年政策延續期內均可享受。
依據來源:
海南省稅務局個稅匯算操作指引;
財政部2025年延續政策通知;
《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
問7:海南個稅15%的退稅政策是怎樣的?
小博答:海南個稅15%退稅政策通過年度匯算清繳實現,具體流程如下(來源:財稅〔2020〕32號、海南省人民政府政策解讀):
1. 預繳階段按法定稅率繳納
符合條件的人才在月度或季度預繳時,仍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超額累進稅率(綜合所得最高45%、經營所得最高35%)預扣預繳稅款。例如,月工資10萬元的高管預繳時按45%稅率計算。
2. 年度匯算清繳時退稅
- 時間范圍:綜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經營所得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辦理。
- 計算方式:系統自動計算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退還。
- 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減免稅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收入額÷綜合所得收入額。
-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免稅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收入額÷工資薪金收入額。
- 操作渠道: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電子稅務局或郵寄申報辦理。
3. 特殊情形處理
- 非居民個人:若無法入境辦理,可委托他人代辦或提前30日申請資格認定,稅務部門確認后退稅。
- 特定行業人員:航空、航運等行業因職業特點居住不滿183天的人員,需在次年3月1日前提交申請,經評審通過后享受優惠并退稅。
4. 政策依據與材料要求
- 依據:財稅〔2020〕32號文明確“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通過匯算清繳實現多退少補。
- 材料:系統自動匹配人才名單,無需額外提交材料;特定行業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綜上,符合條件的人才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匯算清繳,系統自動計算并退還超額稅款,本質上屬于先征后退。
問8:海南個稅15% 海南戶口可以享受嗎?
小博答: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與戶口無直接關聯,是否享受優惠取決于身份類型、居住時長及收入來源。依據官方政策,具體規則如下:
(一)2025年前:高端緊缺人才適用條件
1. 居住要求
?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累計居住滿183天(出入境當日均計入)。
? 例外行業:航空、航運等因職業特點無法滿足居住天數的,需連續繳納海南社保滿6個月(含當年12月),并與海南實質性運營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2. 人才或收入門檻
? 認定途徑:經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門(如高層次人才、南海系列人才);
? 收入標準:未獲認定的,需年收入≥30萬元(動態調整)。
3. 收入來源限制
? 僅限海南取得的綜合所得(工資、勞務報酬等)、經營所得及政府認定補貼。
(二)2025年后:普通居住人群適用條件
? 僅需居住滿183天:無需人才認定或社保要求,對海南戶口無限制。
? 稅率調整:海南來源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按3%、10%、15%三檔稅率征收(最高稅負15%)。
(三)海南戶口的作用
? 非必要條件:政策未將戶口作為享受優惠的前置條件。
? 關聯便利:
? 落戶后更易滿足居住183天要求(如本地就業、購房);
? 可同步享受購房、教育等本地福利,但個稅優惠仍需獨立滿足上述條件。
(四)申報注意事項
? 材料要求:居住記錄(如租房合同、出入境證明)、社保/勞動合同、收入證明。
? 合規風險:虛假申報將面臨補稅、罰款及信用影響。
依據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
海南省人民政府瓊府〔2022〕31號文;
財政部稅務總局財稅〔2025〕4號文。
問9: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小博答:海南個稅15%優惠政策的申請流程分為普通情況和特定行業人員兩類,具體如下(來源:財稅〔2020〕32號、瓊府〔2022〕31號、海南省人民政府政策解讀):
(一)普通情況(累計居住滿183天)
1. 資格確認
-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累計居住滿183天。
- 屬于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門認定的人才,或年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動態調整)。
2. 預繳稅款
月度或季度預繳時,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超額累進稅率(綜合所得最高45%、經營所得最高35%)預扣預繳。
3. 年度匯算清繳
- 時間:綜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經營所得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操作: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電子稅務局辦理匯算,系統自動匹配人才名單,計算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并退還。
- 材料:無需額外提交材料,系統自動調取收入、社保等數據。
(二)特定行業人員(居住不滿183天)
1. 資格確認
- 屬于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行業人員,年收入達標或被認定為人才。
- 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含12月當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2. 企業申報
- 時間:次年1月1日至2月29日。
- 渠道:企業通過海南省電子稅務局提交《海南自由貿易港特定行業人員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申請表》,并上傳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材料。
3. 審核與認定
- 省稅務局核實收入后,將符合條件人員推送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評審。
- 評審通過后,省人社廳將名單反饋給省稅務局,由其通知納稅人。
4. 匯算清繳
- 納稅人在收到通知后,于次年3月1日前完成匯算清繳,系統自動計算退稅金額。
(三)特殊情形處理
- 非居民個人:無法入境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辦或提前30日向省稅務局申請資格認定,確認后辦理退稅。
- 材料留存:需保留勞動合同、社保記錄等材料至少5年,以備核查。
(四)政策依據
- 財稅〔2020〕32號文明確“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通過匯算清繳實現多退少補。
- 瓊府〔2022〕31號文細化人才認定標準及申請流程,區分普通情況與特定行業人員。
綜上,符合條件的人才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匯算清繳,普通情況系統自動處理,特定行業人員需通過企業申報并經評審,最終實現稅負不超過15%的優惠。
問10:海南個稅15%是否要求企業實質性經營?
小博答:根據海南省官方政策規定,享受海南自貿港個人所得稅15%優惠政策的個人,其任職或受雇的企業必須滿足實質性運營要求。具體依據及標準如下:
(一)政策依據
1. 企業實質性運營是必要條件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企業實質性運營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2022年第5號),享受個稅優惠的高端緊缺人才所屬企業或單位,需符合“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資產在海南”的實質性運營標準。
? 適用范圍:包括申請個稅優惠的高端緊缺人才任職的企業、單位。
2. 監管機制
? 企業需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提交《實質性運營自評承諾表》,承諾符合標準。
? 稅務部門聯合財政、市監部門對新增企業全覆蓋核查,存量企業按比例抽查。
(二)實質性運營核心要求
1. 人員落地
? 企業需滿足常住從業人員最低標準:
? 從業人數<10人:至少3人在海南居住≥183天/年;
? 從業人數10-99人:至少30%人員在海南居住≥183天/年;
? 從業人數≥100人:至少30人在海南居住≥183天/年。
? 工資需通過海南銀行賬戶發放。
2. 業務與財務在海南
? 生產經營:主要業務地點在海南,或核心決策機構(如財務審批、人事任命)在海南。
? 賬務管理:會計檔案、主要銀行賬戶需設在海南,業務結算通過海南賬戶進行。
3. 禁止行為
? 企業僅為內地業務開發票、做結算,或無實際經營地址,視為不符合實質性運營。
(三)政策目的與違規后果
? 目的:避免“空殼公司”套利,確保政策惠及真實貢獻海南經濟的企業和人才。
? 后果:未達標企業關聯的個人無法享受個稅優惠,且企業可能面臨稅務稽查與清退。
依據來源:
《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企業實質性運營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2022年第5號);
海南省稅務局2023年第4號通告(申報承諾與核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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